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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防安全评估-消防风险评估报告

发布:2022-03-30 16:06,更新:2022-04-11 07:54

一、消防评估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合国消防法》(主席令[2008]第6号)

(2)《中华人民共合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3) 《中华人民共合国建筑法》(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合国建筑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合国建筑法》:总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8章85条,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北京消防安全评估专职机构出具消防风险评估报告。

(4)《中华人民共合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1993年9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合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合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6)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

(7)《关于印发《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的通知》(工销〔2013〕60号)

(8)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订单号公安部第129号令)

(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10)其他法律、法规和标准。北京消防评估机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二、消防评估的分类

(1)区域消防安全评估

(2)社会单位(含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3)大型活动消防安全评估

(4)专项消防设计方案的安全评估

三、哪些单位需要做消防评估?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每年对其消防安全进行一次评估,并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下列可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的单位为火灾高危单位:

(1)区域内有大规模人员密集场所的;

(2)在当地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

(3)火灾荷载大、人员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和地下交通工程;

(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

(5)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报省人民政府公布。

市场 商场消防安全评估

四、消防安全评估方法和技术

(1)区域消防安全评估

掌握区域消防安全评估需要考虑的因素和基本流程,运用区域消防安全评估方法和技术,开展区域消防安全评估,评估区域火灾风险等级,提出处置建议,降低或消除火灾风险,提高安全水平。北京消防安全评估-消防风险评估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评估目的

2.评估原则

(1)系统性原则,(2)实用性原则,(3)可操作性原则。

3.评估内容

(1)分析区域内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合理划分评估单元,建立综合评估指标体系。

(2)对评价单元进行定性和定量分级,建立基于专家意见的权重体系。

(3)对区域火灾风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估结论。

(4)提出合理可行的消防安全对策和规划建议。

4.评估范围

包括整个地区的社会因素,建筑,交通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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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估流程

区域火灾风险评估按照以下六个步骤进行:

(1)信息收集(2)风险识别(3)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4)风险分析与计算(5)评价结论的确定(6)风险控制。(2)建筑火灾风险评估

掌握单体建筑消防安全评估需要考虑的因素和基本流程,运用建筑消防安全评估的方法和技术,开展建筑消防安全评估,评估建筑火灾风险等级,提出处置意见,降低或消除火灾风险,提高安全系数。北京消防风险评估-出具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评估目的

2.评价原则

(1)科学性,(2)系统性,(3)综合性,(4)适用性。

3.评估内容

(1)分析建筑内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合理划分评价单元,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2)对评价单元进行定性和定量分类,并结合专家意见建立权重体系。

(3)对建筑物的火灾风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估结论。

(4)提出合理可行的消防安全对策和规划建议。

4.评估流程

(1)信息收集(2)风险识别(3)建立评价指标体系(4)风险分析与计算(5)风险等级判断(6)风险控制措施:1)风险消除,2)风险降低,3)风险转移。北京消防安全评估公司专职从事各类消防风险评估并出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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